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标准 本材准仅适用于建筑物内装修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。 1 名词和术语。 1.1防火涂料:系施用于可燃性基材表面,用以降低材料表面燃烧特性,阻滞火灾迅速蔓延,或是用于建筑构件上,用以提高构件的耐火极限的特种涂料。 1.2饰面型防火涂料:系施用于建材表面,作为装饰和阻燃用的防火涂料,这种涂料的漆膜厚度一般在 1mm以下;通常为0.2-0.4mm。 1.3厚浆型防火涂料:系施用于建筑构件表面,用以提高构件耐火极限的厚层防火涂料。这种涂料的涂层厚度一般都在1mm以上。 1.4火焰传播比值:系依照zb g 51002- 85《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》测得的数值。这一数值是基于石棉板的火焰传播比值为“0”,橡树木板的火焰传播比值为“100”时,受试材料具有的表面火焰传播特性数据。 1.5失重:系依照zbg 51003-85《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小室燃烧法》测得的数值,这一数值是基于可燃性基材在规定涂覆比和规定燃烧条件下,试板燃烧前后重量之差得出的一项阻火性能数据(g)。 1.6炭化体积:系依照1.5条中所述试验方法测得的另一组数据。这一数据是基于可燃性基材在规定涂覆比和规定燃烧条件下,基材被炭化的最大长度、最大宽度和最大深度相乘得到的一项阻火性能数据(cm^3)。 1.7耐燃时间,系依照zb g 51001-85《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大板燃烧法》测得的数据。这一数值是以规定的基材,在特定燃烧条件下,试板背火面温度达到220℃或试板出现明显裂缝穿透所需时间加以表示(min)的。 2 一般要求 2.1防火涂料作为护层和饰面材料,应具有使用对象所要求的理化性能。 2.2防火涂料在测试其防火性能之前,应符合表1规定。 表1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┐ │理化\防火涂 │ 饰面型 │厚浆型│ │性能 \料类型 │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存放性 │在规定存放期内,应不结皮、结块,或虽有结块现象,│ │ │ │但经手工短时搅拌即可变得均匀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施用性 │可用刷涂、喷涂或刮涂的任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操作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干燥性 │按照gb 1728-79《漆膜、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》, │ │ │ │漆膜表干时间不超过24h,实干时间不超过一周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附着力 │按照gb 1720-79《漆膜附着力测定法》不低于3级 │待定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柔韧性 │按照gb 1731-79《漆膜柔韧性测定法》通过轴棒3 │待定 │ │ │(截面4×10mm)以上弯曲试验 │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耐冲击性 │按照gb 1732-79《漆膜耐冲击测定法》不低于20kg.cm │待定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┤ │耐火性 │按照gb 1733-79《漆膜耐水性测定法》甲法(温度 │待定 │ │ │25±1℃蒸馏水)要求,浸泡至规定时司无剥落,起皱 │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┘ 2.3各性能试验漆膜制备应依照gb 1727-79 《漆膜一般制备法》的规定进行。 2.4防火涂料应具有适当的使用期,在此期间,防火涂料漆膜应保持完好,各项理化性能应能有效维持。 3 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 3.1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依照zbg 51001-51003-85 测得的数据分为三级(见表2) 表2 ┌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┐ │\方 │小室燃烧法 │隧道燃烧法 │大板燃烧法│ │等\法├──┬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 │ 级 \│失重│炭化体积│火焰传播比值│耐燃时间 │ │ │ │cm^3 │ │ min │ ├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 │1 │≤5 │≤25 │0~25 │≥30 │ │2 │≤10│≤50 │26~50 │≥20 │ │3 │≤15│≤75 │51~75 │≥10 │ └─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┘ 3.2当防火涂料不能同时达到某一级别规定的性能指标时,按其最低一级性能数据作为分级别依据。 3.3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仅适用于试验表明的涂覆比和基材类型。 3.4防火涂料应当在有效使用期内维持对基材的防火保护,其防火性能不应明显降低。 3.5防火涂料用于提高建筑物构件的耐火极限时,应依照gn 15-82《梁、板和非承重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》的要求进行试验。 4 标示 4.1防火涂料的每个封装容器均应加以标示。 4.2标示应包括以下内容: a.防火涂料名称; b.防火涂料生产日期; c.防火涂料的类型和颜色; d.封装重量; e.防火性能级别, 标示如下: 级别----(zbg 51004--85) f.生产厂名称。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。 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 本标准是参照“美国消防法规”的《防火浸渍木材和建材用防火涂料标准》 |